互不相识

周末,去上海吃了餐饭,遇到了一位不好定义是几线的男明星。

我不认识他,他当然也不认识我,但是一同吃饭的姑娘们似乎都认识他,一窝蜂追出去跟拍,瞬间留我独自在餐桌边看包。

上海滩的高档酒店高档餐厅就那么多,偶尔遇到些个名人自然不稀奇,是人自然要食得烟火。有钱吃人均300服务贴心的,哪里还看得上人均50的嘈杂等位。

追星肯定少不了花钱,然而过到了能和明星偶遇的生活,其实也不太在乎什么明星了吧。(好像也不一定?)

实话说,在人生中为数不多几次近距离接触到的明星,都没有给我留下很好的印象。

人明星避你如洪水猛兽,连工作人员都打心底觉得粉丝脑残。

就算用笑脸对你,你又怎知我不是权衡各种利弊后为自己带上的面具。

害怕负面捆绑,害怕无中生有,害怕脱不了身。

公众人物的必修课之一就是如何避免暴露真我。所以留给你的总是墨镜口罩,行色匆匆。


那些签名合影深究起来也没太大意义,全都是特定氛围下的冲动。

粉丝经济不无道理。

爱是珍宝,可值无价。爱可瞬灭,零落尘泥。


你喜欢明星什么,ta的容颜,ta的声音。

你羡慕明星什么,ta的披金戴银,ta的锦衣夜行。

你崇拜明星什么,ta的万众瞩目,ta的光鲜亮丽。


然而ta喜欢你的喧嚣,羡慕你的恣意,崇拜你的自由。

不尴不尬,互不相识。你是过客,不留痕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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